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和复核第一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通知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第四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通知》(鲁工信产﹝2020﹞74号),为做好第四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组织推荐和第一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青岛市注册的制造业企业。
2.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应为已入选的、对应层级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环保信用红标黄标企业不得参与申报。
(二)具体条件
1.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
2.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5位且全省第1位。
3.企业长期专注于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
4.《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如有出入,以本通知要求为准)。
二、申报要求
(一)所属行业及细分产品界定。申报材料中的“所属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7)》区分(详见附件5);“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tjypflml)8位或10位代码准确填写,难以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属于新产品的需注明。
(二)证明材料完整准确。
1.市场占有率证明由企业自行出具说明材料(按附件2模板填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相关行业协会进行前置论证,并给出推荐意见。
2.企业自行出具环保、质量、安全方面近三年无违法记录的说明,并承诺真实性(附件3)。
3.完税证明(近三年)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4.审计报告(近三年)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为准,与申报材料所需数据无关的部分可不附。
三、复核工作
根据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3年组织一次评估的动态管理要求,对第一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进行复核。通过复核的企业将在公布名单中予以保留,不符合条件或未按时填报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请有关区(市)组织第一批省单项冠军企业(海信电器、即发集团、双星集团、海尔股份、青特集团、征和工业、盛瀚色谱、海尔特种电冰柜、宝佳自动化)按照“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系统”填报内容,提供相关材料。
四、申报和复核组织
(一)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属地企业的推荐和复核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分管行业和产品的宣传推介,协助主办处室做好合规性审查和推荐等工作。工作开展中,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各(区)市主管部门要加强申报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初审工作。采取广泛宣传、深度挖掘、个别指导等方式,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帮助指导完善、规范申报材料。要重点在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主营业务收入、近三年是否无环境和安全生产违法记录、是否无不良诚信记录、企业产品是否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以及材料真实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初审,应予一票否决的一律不得推荐。对第一批复核企业认真做好初审。
(三)请各区(市)主管部门对前期通过初审的申请企业,先汇总填写《第四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第一批复核企业基本情况表》,并务于7月15日(周三)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配置促进处),以便向符合申报和复核条件的企业提供申报系统的注册激活码。
申报企业注册登录“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系统”(http://124.133.230.226:8080/)(6月1日启用),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三)各区(市)主管部门请务于7月28日(周二)前,将正式上报文件(编文字号,一式2份)及推荐企业申报和复核材料(要同网上填写的材料一致,一式1份及电子版U盘)按要求加盖公章后,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配置促进处)。
五、注意事项
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各企业要对提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拟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将向社会公示,对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报举证材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异议企业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发现有申报不实、虚假信息的,取消该企业三年内的申报资格并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由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1.区、市主管部门上报文件格式
2.市场占有率说明
3.承诺书
5.《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7)》制造业大类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1日
(联系人:魏国,电话:85911315)